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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1月,由省民政厅发起。2004年注册(登记号:冀民社证字001号)注册资金400万元(注册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、福彩和省财政支持)。 本基金会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。现为四届理事会,法人代表为王志先(理事长)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,省内为主,接受省外、海外捐赠。 本基金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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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物资出入库管理办法

作者:administrator 日期:2021-07-26 09:34:55 点击数:

第一章 总  则

第一条    为规范本会捐赠物资出入库管理,确保捐赠物资出入库规范化、制定化,做到数据准确、质量完好,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》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  本会配备库房管理专职人员,行使库房出入库管理职责。

第三条   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募集的物资。

第四条    建立健全捐赠物资出、入库登记台账、出库单、入库单。


第二章 入库管理

第五条    基金会接受到捐赠物资后,由项目主管负责办理物资入库手续,填写入库单。

第六条    物资入库时须向库管员提交入库单和捐赠企业的捐赠物资明细单,库房管理员根据入库单和捐赠企业的捐赠物资明细单检验实物入库。入库单由项目主管、库管员二人签字后生效。

第七条    入库单一式三份,一份项目主管留存,一份库管员记账备查,一份由项目主管汇同捐赠发票和捐赠物资明细单交财务。

第八条   物资入库后,库管员需对入库物资进行登记造册,填写物资入库登记台账,详细登记每一笔入库物资的相关明细。


第三章 出库管理

第九条    捐赠物资出库时,由项目主管负责办理物资出库手续,填写捐赠物资发放审批表、出库单。

第十条    物资出库时需向库管员提交捐赠物资发放审批表、出库单。库管员根据捐赠物资发放审批表、出库单发放实物。出库单由项目主管、库管员二人签字后生效。

第十一条    出库单一式三份,一份项目主管留存,一份库管员记账备查。一份报财务。

第十二条    捐赠物资出库后,库管员清点剩余库存,填写物资出库登记台账。

第十三条    每月盘点库房报财务。

第十四条    一个项目结束后,及时进行汇总报财务。

  

第四章 附  则

第十五条    本办法自理事会研究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
第十六条   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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